5。 管理層的責任

5。 管理層的責任

5.1管理承諾

最高管理者應提供其承諾的證據來制定和實施質量管理體系並持續改進其有效性的:

一)向組織傳達滿足顧客的重要性,以及立法和監管要求;

b)建立質量方針

c)確保質量目標的建立;

d)進行管理評審,以及

e)確保資源的可用性。

5.2以客戶為中心

高級管理層應確保客戶的要求作了界定和實施,以提高客戶滿意度(sm.7.2.1和8.2.1)。

5.3質量方針

高級管理層應確保質量方針:

a)是該組織的適當名稱;

b)包括承諾遵守的要求,不斷完善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A)提供了一個建立和分析的質量目標的框架;

G)被帶到了工作人員的重視和組織內部的了解,以及

d)是審查其持續適用性。

5.4規劃

5.4.1質量目標

高級管理層應確保質量目標,包括必要的,以滿足產品的要求[見 7.1和]已建立了相應的功能(活動)和組織內的水平。 質量目標必須是可衡量的,並與質量方針保持一致。

5.4.2質量管理體系策劃

高級管理層應確保:

A)策劃質量管理體系,以滿足4.1節中規定的要求,以及為實現這些目標,以及

B)保持質量管理體系的完整性,在規劃和實施中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變化。

5.5職責,權限和溝通

5.5.1職責和權限

高級管理層應確保職責和權限的定義,並傳達給組織的工作人員。

5.5.2管理代表

最高管理者應指定一名管理誰,不論其他方面的職責,應當有責任和權力,包括成員:

a)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所需的過程,建立,實施和維護工作秩序;

b)對在質量管理體系的運作高級管理人員提交的報告,需要加以改進,以及

c) 確保在整個組織意識客戶需求的傳播。

ISO 9001-2001:a)在整個組織客戶需求的理解推廣。

ISO 9001:2000(E):C)確保整個組織的客戶需求的認識。

注意:一個管理代表的職責可包括與有關的質量管理體系外部各方的聯絡事宜。

5.5.3內部溝通

高級管理層應確保組織內已建立的溝通流程,以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溝通。

5.6管理評審

5.6.1一般

高級管理人員應在計劃的時間間隔來分析質量管理體系,以確保其持續的適宜性, 充分性和有效性。

ISO 9001-2001:最高管理者應在計劃的時間間隔,質量管理體系審查,以確保其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ISO 9001:2000(E):最高管理者應評審組織的質量管理體系,在計劃的時間間隔,以確保其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這一審查應包括評價改進的機會和需要(需要,需要)在質量管理體系的變化,包括政策和質量方面的目標。

應保持管理評審(見4.2.4)記錄。

5.6.2輸入數據進行分析

管理評審的輸入應包括:

一)審計結果;

b)對客戶的反饋意見

C)的進程和遵守產品的運作;

d)在狀態(狀態),預防和糾正措施;

E)所採取的行動對以前管理評審的基礎;

F)的變化,可能影響質量管理體系,以及

g)為改進的建議。

5.6.3評審輸出

管理評審的輸出(結果)應包括任何決定和行動有關的:

一)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及其過程;

b)改善與尊重的(相對而言,在計算)的消費需求的產品,以及

三)資源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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